- 索 引 号:4311260016/2021-31933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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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宁远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1-12-17 16:26 - 名称:
县人社局:社保补缴,搭上“最后一班车” - 文号:
因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未缴纳2020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个人(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补缴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基准缴费基数5460元/月的60%—300%(即3276元/月—16380元/月)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如选择60%的档次:月缴费金额为3276×20%=655.20元,年缴费金额为655.20×12=7862.40元。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政务中心一楼社保中心窗口办理首次参保登记;或通过“智慧人社”APP、“zhrshn”微信公众号进入“智慧人社”栏目,线上办理首次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湘税社保”APP或微信小程序,点击“灵活就业缴费”,选择缴费险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按提示进行缴费。缴费人员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政务中心二楼税务服务窗口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于2021年12月31日截止,请广大参保人员积极抓住政策节点,及时补缴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以免因缴费年限不足影响退休时间及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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